从市社保局获悉,因春节放假,越城区及市直开发区范围内,原定每月21日至24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期需要作相应调整。
据了解,春节假期,市社保局登记申报窗口、市就业局一柜通窗口、越城区及市直开发区所属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市社会保险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均将暂时停止受理相关业务。
由此,单位及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相关业务,2015年2月份的受理截止时间将临时调整为2015年2月15日上午12:00,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期将临时调整为2月15日下午至17日。
市社保局提醒,参保单位(含“企服宝”申报单位)和个人尽早办理2015年2月份的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相关业务,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