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交通管理十项新举措,包括审验和满分驾驶员实现远程学习、省内可异地考驾照、机动车异地年检、通过银联卡缴纳道路交通违法罚款、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等。这些措施7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其中,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试运行一个月来,受到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好评,他们自行或在协警帮助下,用手机拍下事故现场照片,上传网上由保险公司确定或交警后台定责,并迅速撤离现场。截止目前利用快速处理系统已成功处理了200余起轻微交通事故。
数据显示,去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报警量达330万余起,其中物损事故占90%以上。物损道路交通事故量大面广,处理费时耗力,还常引发拥堵。利用互联网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统,实现交通事故网上取证、网上协商、网上定责,辅以传统的线下一站式事故处理中心,形成O2O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
现就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1.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统有哪些功能?
一是当事人网上自行协商。机动车之间发生的物损交通事故,只要当事人现场上传照片,网上确认事故责任。二是交警网上定责。交警通过上传的现场照片以及后台的监控视频,交警对证据充分的事故采取网上定责。
2.哪些事故可以使用网上快处系统处理?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并在本省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车物损失的交通事故。
3.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网上快速处理范围,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五)碰撞并造成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损坏的;
(六)发现对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
4.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网上处理?
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当事人应用手机对现场拍3张照片,再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然后拍摄驾驶证、行驶证和现场照片一起上传,确认责任,最后按保险公司引导,将事故车辆驶入定损点进行后续处理。
5.如何拍摄现场照片?
(一)车辆前方5米处拍照;(二)车辆后方5米处拍照;要求车号、道路标志标线清晰;(三)近距离相互间碰撞损坏部位。
6.如何登录交通事故网上处理系统?
通过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扫一扫“行吧-交通事故快处”二维码。支付宝用户可直接在支付宝上登录,通过服务窗搜索“行吧-交通事故快处”,或者进入支付宝钱包首页-城市服务板块的交通事故快处。
7.登录交通事故网上处理系统对手机有何要求?
一般智能手机,能上网、拍照即可。
8.没有智能手机或者无法上网怎么办?
当事人无法通过网上处理的,在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后,填写《浙江省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各方留存一份;无《协议书》的,当事人可用拍摄或文字方式记录现场和车辆情况、当事人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等材料,共同确认或签名。在24小时内共同前往就近的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处理;当地无快速处理服务中心的,到保险公司处理。
9.自行协商处理时当事人如何确定事故的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灯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其他情形,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中一方当事人无过错的除外。
10.当事人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仍不撤离事故现场怎么处理?
对造成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主动撤离现场。对主动撤离现场且存在情节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不主动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责令撤离现场;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依法予以强制撤离,并对当事人及车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11.事故车辆的一方持有外省(市、区)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该如何处理?
机动车辆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经相互查验证件后,发现一方持有的是外省(市、区)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对事故事实和过错责任没有争议的,也应当拍摄现场照片,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然后报警处理。执勤民警根据现场调查及事故各方的陈述,当场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制作事故认定书。
12.网上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统服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不在服务时间的事故该如何处理?
原则上白天(不设午休)都可利用网上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系统自行协商处理,具体时间由市级公安交警部门与保监部门根据季节等实际情况确定,节假日正常对外服务。不在服务时间内发生的属于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既可直接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前来查勘定损,也可约定在次日(24小时内)双方一同在服务时间段内到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13.一方当事人不配合,故意不处理或拖延处理事故,造成他方无法获得保险理赔怎么办?
在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少数缺乏诚信、不讲诚信的人,如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过程中,一方不配合处理的,交通警察可以根据上传的现场照片和相关调查证据认定事故责任。遇到一方当事人(责任方)拖延处理赔偿事项的情况,权利人可通过人民法院进行主张;不配合处理的一方在事故中无过错,而另一责任方又投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公司根据现场确认的事故信息,可以按保险合同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14.机动车发生物损交通事故,会不会影响到下一年度的保费上调?
根据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机动车在上一保险年度发生2次(含)以上有责道路交通事故的,下一保险年度交强险的保费上浮10%。为此,本省机动车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包括自行撤离、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只要保险公司有2次(含)以上理赔记录的,下一保险年度按规定上浮。机动车在事故中无责的,即使有无责赔款记录,按无事故记录享受保险费率优惠。机动车发生有责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赔偿解决,没有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的,和保险费率浮动无关。
15.对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进行金融保险诈骗的违法行为有何具体的防范措施?
为打击保险金融诈骗,除了保险公司加强并严格事故车辆的查勘以外,网上交通事故处理系统开发了失信信息功能,对交通事故理赔案件进行实时监控。凡故意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被保险公司拒赔或被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所涉及的个人、单位,将记录到该系统中去,作为今后限制其保险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的依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保险理赔上有哪些便利?
遇一方负全部责任的轻微事故,可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引导各方当事人定损,经全责方被保险人书面授权同意后,全责方保险公司可以将涉及无责方损失部分的赔款直接支付至无责方被保险人的账户。
全责方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无责方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限额内请求赔偿;无责方投保有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也可以向己方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己方保险公司按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进行赔偿后,再向全责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遇事故各方都有责任且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符合各地保险行业“互碰自赔”处理规则的,可以按照“互碰自赔”的程序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还有,造成他方车辆轻微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的,当事方协商一致后,经保险公司同意,当事人可以当场支付赔偿金。
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