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古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促进我县教育和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古丈县拟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26名、幼儿教师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事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2016年古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和体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四)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本县,户籍认定时间以2016年6月24日前为准。招聘范围为面向社会的岗位不限户籍;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7日至1998年7月7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要求以《2016年古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古丈县人民政府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9日下午6点前。
2.报名地点:古丈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743-4723475。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二寸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名时,须事先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核,初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部门与教体局进行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同意,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内容: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根据不同岗位设置考试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报考“综合类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30分)和各科综合知识(70分);报考其它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30分)和相应科目的专业知识(7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日期及地点:2016年7月20日前到古丈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综合类教师”岗位按各科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其它类岗位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成绩再相同,则进行试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
笔试、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
五、本方案由古丈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723475(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古丈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