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2014年第5号令)文件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进入运输市场的总质量为12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但至今仍有部分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接入平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公告要求上述符合条件的车辆必须在2016年6月25日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接入平台,到我局办理年度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规,注销《道路运输证》。
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6月13日
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货运车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