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划算福利社high抢红包,每天上新,使用无门槛,速来聚划算抢红包吧
1、活动期间,符合参与条件的用户可从聚划算手机客户端、手机淘宝聚划算栏目、手机天猫聚划算栏目、聚划算wap站点等进入“聚人气红包”活动页面。
2、用户(“分享者”)需在“聚人气抢红包”活动页面领取商家店铺任务,成功领取任务后需按照所领任务要求进行分享,邀请其他用户(“帮忙者”)通过“一键滑动”完成帮忙动作。
3、当分享者成功分享并邀请到3名帮忙者帮忙时,将有机会获得1个任务商家店铺的聚人气红包(以下简称“店铺红包”或“红包”);当分享者成功分享并邀请到6名帮忙者帮忙时,将有机会额外获得1个任务商家店铺的聚人气红包。
4、店铺红包数量有限,先达成前述红包获得要求的用户先获得红包。当该店铺红包被抢光/商品已售罄/开团结束,则该店铺与本活动相关的活动即结束。同一用户每天限领10个任务,不可重复领同一任务。
5、同一任务最多可邀请6个不同的其他用户帮忙。
6、同一用户在同一店铺限获得2个该店铺的聚人气红包。
7、同一用户每天限帮20个其他不同用户各完成1次帮忙动作。
8、同一用户不可重复给同一任务(不同用户领取相同任务的,不视为同一任务)、同一分享者帮忙,用户不能给自己作为分享者的任务帮忙。
9、当分享者满足获得红包条件时,若用户是在微信中且微信账号未关联过淘宝账号的,用户还需要输入淘宝账号或手机号码完成匹配,才有机会领取。
10、活动期间,同一用户通过本活动累计中奖面额不超过人民币4999元。
11、同一用户是指淘宝账户、支付宝账户、身份证明文件、收货人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IP 地址等与用户身份相关的信息,其中任意一项或数项存在相同、相似、通过特定标记形成批量信息、或其他非真实有效等情形的,均按同一用户处理。
1、使用有效期:红包有效期截止之前店铺红包仅限在前述使用有效期内,任务店铺所有参加聚划算的商品的开团期内使用,逾期作废。
2、使用范围:在聚划算购买该店铺的商品时使用,不限下单和支付途径。
3、使用条件:使用红包时须确保支付宝账号开通余额支付功能、账上没有未使用的不可叠加的支付宝红包。
4、红包不可用于以下情况: (1)购买商品属于网游及QQ(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话费通信(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旅游景点门票、其他(赠品、邮费、定金、搭配商品)等类目,以及“聚划算 - 其他虚拟类目”等类目; (2)多个店铺的商品的合并付款; (3)含有非聚划算商品的合并付款;(4)其他根据实际使用场景无法使用店铺红包的情形。
5、红包既可以用于单件商品的付款,也可以用于多件商品(多件商品都在红包共同的使用范围内)的合并付款。
6、红包使用0门槛(对订单金额无要求),一笔订单支持最多10个红包叠加使用(含多种支付宝红包类型),一个红包也可拆分使用。
7、红包可用于支付运费险。
8、红包可以与券类优惠叠加使用。
9、红包不得提现,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付款。
10、在无线端支付时,系统会自动使用符合的红包进行抵扣。
11、使用红包支付的订单如发生退款,只要还在红包的使用有效期内,会自动退还至消费者的账户。退还的红包的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规则均维持不变。
12、红包由卖家店铺提供,但如果卖家在参加聚划算活动过程中因违反淘宝、天猫、及或聚划算平台规则或商家违规导致被清退、中止、终止活动资格,则消费者获得的店铺红包会无法使用,具体需您与卖家协商解决。
13、在获取和使用店铺红包过程中,不论用户或商家,如果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或违反淘宝、天猫、聚划算平台规则的行为(如作弊领取、恶意套现、刷取信誉、虚假交易等),聚划算将有权取消用户获取红包的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并通知支付宝收回红包(含已使用的红包及未使用的红包),或按违背承诺规则给予处罚,必要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14、用户可以从聚划算客户端/手机淘宝聚划算频道/天猫客户端聚划算频道/聚划算wap站点进入《我的红包-到账红包》页面,查看所有已到账的聚划算红包及其详细使用规则。